单位:教务处各部门、各位老师、同学:公共教室是进行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是学校重要的教学资源。为进一步加强教室的使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良好的育人环境,学校修订了《广东工业大学公共教室使用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6号)。根据文件相关规定,现重申公共教室使用的相关要求如下:1、学校公共教室只作为上课、自习、考试等日常教学活动用途,未经审批许可,不可另作他用。2、公共教室使用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课室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维护,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将课室擅自外借、占用或处置。3、任课教师需调停补课时或校内单位需借用公共教室举办活动时,应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提交相应申请,并按规定完成相应教室借用审批手续。4、校内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需借用公共教室举办活动时,应由活动指导教师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预约需借用的教室,同时在网上办事大厅填写学生活动申请表,并按规定完成相应教室借用审批手续。5、教师休息室是教师课间休息、批改作业、答疑交流的场所,主要供教师使用,学生不得占用。6、自觉维护教学楼和公共教室的秩序。不得高声喧哗与嬉戏打闹,不得影响正常课堂教学与他人学习,上自习时不得反锁课室门,不得将教室的教师椅搬去其他地方使用。在自习室学习的同学要服从学校的安排,维护良好的学习环境。7、上课或自习时根据需要开启电灯、风扇和空调,开空调时需关好课室窗户,最后离开教室的学生须自觉关闭电灯、风扇和空调。为节能减排,学校将根据学生晚自修人数情况调整开放的楼层课室。8、使用多媒体设备后,应及时关闭设备。保持讲台整洁,粉笔与黑板擦使用后需放回黑板托架,不得放置讲台台面,以防粉尘残附于设备表面。借用教室的相关人员,须及时清理室内垃圾和宣传用品,保持教室清洁整齐。请各位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