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教育局发布重要通知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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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都区教育局、襄都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办公室,市直各学校:

为做好市区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维护招生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现将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录取原则和依据

普通高中录取坚持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新生的依据是学生的中考成绩、中考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试行自主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考生中考成绩和面试情况择优录取。

二、招生计划

年邢台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批次及招生计划见附件1。

三、招生范围

(一)市区普通高中学校原则上在本市主城区(指行政区划调整前,原桥东区、原桥西区、开发区,以下同)范围内招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域招生,违规跨范围招收的学生将无法注册学籍。

(二)经市教育局批准试行自主招生的邢台市第一中学、邢台市第二中学、南宫中学招生计划的5%面向全市招生,自主招生工作安排在中考成绩公布以后,按照经市教育局审核的自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并及时公布、上报招生录取结果。

(三)年,继续在邢台市第一中学、邢台市第二中学、邢台精英中学设立“新高考实验班”,单列计划,单独编班,各招收2个班人,共人,面向全市招生。“新高考实验班”招生名额将按各县市区及市主城区参加中考人数分配,(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2)。邢台精英中学“新高考实验班”收费标准与邢台市第一中学、邢台市第二中学相同。

四、志愿填报

(一)填报方式

年原桥西区、原桥东区、开发区考生报考主城区普通高中,均采用远程网方式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在年8月2日零点至8月4日中午12:00点登录“邢台市招生考试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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