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等文件的规定,划定南海区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第二批招生学校各层次的投档分数线和录取标准,现予公布。
一、佛山市南海区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控制分数线及录取标准备注:
1.本表所称的“总分”包括考试科目总分和加分;所称的考试科目总分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各科的总分;合成总分=总分×50%+术科成绩×术科总分换算为分系数(如:术科总分为分,则换算系数为:/=4.8)×50%。
2.各批次控制线及录取说明:
(1)录取最低资格线说明见:《关于公布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资格线的通知》(佛招办〔〕51号);提前批及第一批说明见:《关于公布年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提前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及学校录取标准的通知》(佛招办〔〕52号)、《关于公布年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及学校录取标准的通知》(佛招办〔〕53号)。
(2)第二批控制线说明
第一层:狮山石门高级中学实验班总分不低于分,南海中学分校实验班总分不低于分,南海实验学校强基实验班总分不低于分,桂城中学脑科学与高中教育应用实验班总分不低于分。
第二层:各校控制线不低于市招普通生分数线。
第三层:控制线见上表各校录取标准。
第四层:录取最低资格线分,详见各初中学校名额分配录取标准控制线。
第五层:控制线分。
第六层:录取最低资格线分,详见各初中学校名额分配录取标准控制线。
第七层:控制线分,民办学校(含艺术类、体育类、书法类)录取最低资格线分。
第八层:录取最低资格线分。
二、佛山市南海区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第二批第四层次名额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录取标准三、佛山市南海区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第二批第六层次名额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录取标准END
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