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省编委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5部门近日印发的《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高校可按规定探索实行高层次人才年薪制、协议工资和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分配办法。
一、完善高校学科专业设置机制
1鼓励申报或调整空白的学位授权点
完善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机制,鼓励支持高校申报或调整我省亟需、空白的学位授权点。
严格按照国家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开展好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和博士学位授权初审。
2改进高校本专科专业设置
除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外,高校自主设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内的专业,报教育部备案;自主设置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报省教育厅备案。
高校设置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目录外专业,按规定需报教育部批准。
二、改革高校编制及岗位管理制度
3逐步推行高校人员总量管理
制定高校人员总量管理试点方案,选择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高校,从年起开展试点。试点高校纳入总量管理的人员享有相应待遇和保障,实行同工同酬。
在试点基础上,在全省高校稳步推行人员总量管理,并根据学校改革发展情况对人员总量进行动态调整。
4自主进行岗位设置和调整
允许高校统筹使用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高校按照调整后的岗位结构比例,依据人员总量,自主拟定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设置方案应包括岗位总量,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类岗位的名称、数量、结构比例、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等。
5自主设置内设机构
党政管理机构由高校在限额内自主设置并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教学、教辅、科研机构由高校自主设置并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高校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总数依据配备标准原则上不能超过本单位管理岗位5级和6级对应设置数。
改革后,要保障高校内设机构人员享有相应的晋升、交流、任职、薪酬及相关待遇。
三、改善高校进人用人环境
6自主公开招聘人才
政府各有关部门不统一组织高校人员聘用考试,由高校根据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在单位人员总量范围内,自主制订招聘条件和标准,自主确定招聘数量、时间和方式,自主公开招聘人才。
对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要建立绿色通道,在人事档案管理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特事特办,随到随批。
7自主做好聘后管理
对总量内人员,高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对总量外人员,可实行劳务派遣和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其劳动报酬纳入部门预算。
高校解聘人员,要认真履行解聘条件和程序,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高校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制订教师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办法和离岗创业办法。
四、改进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机制
8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
建立高校职称评审能力评估机制,按照成熟一个、下放一个的原则,稳步向其他高校下放主系列正副高级职称评审权。
设区市人社职改部门要把教师主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市属高校。
高校依据评审权限自主制订本校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和实施方案,自主组建评委会,自主组织职称评审,评审结果实行事后报备。
9实行师德考核不合格“一票否决制”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高校要将师德表现作为评聘的首要条件,实行师德考核不合格“一票否决制”。把教好书、育好人作为教师职称评聘评价的核心内容,重点评价其教育教学水平和培养学生实绩,提高教学业绩在评聘中的比重。
五、完善高校薪酬分配制度
10可实行高层次人才年薪制
高校要理顺单位内部不同岗位间的收入分配关系,保持各类人员收入水平差距在合理范围之内。高校可按规定探索实行高层次人才年薪制、协议工资和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分配办法。
11适当提高绩效工资总量
对高层次人才集中、服务国家、省重大战略需求、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高校,加大政策倾斜力度,适当提高绩效工资总量。高校在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时,要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
六、完善和加强高校经费使用管理
12完善预算管理
高校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和大型维修项目,将财政投资评审前移至预算编制环节,预算经人大批复后即可执行,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13原则上全部实行授权支付
高校资金原则上全部实行授权支付,逐步实现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项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报用款计划。
14简化高校出国经费管理环节
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经费,实行预算单列,单独统计。高校使用其他因公出国(境)费用出国(境)的,由高校按年度预算和规定标准使用,自主办理外汇手续,不再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办理经费先行审批、外汇审批和核销。
15自主处置部分资产
由高校自主处置已达使用年限、应淘汰报废的资产,处置收益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安排学校使用。
七、完善高校内部治理
16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
高校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校党委对本校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对本校党的建设全面负责,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17强化章程制度的基础作用
加强章程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强化章程制度在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方面的基础作用。完善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对工作中的失职失责行为要按有关规定严格问责。
18完善民主管理和学术治理
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为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主渠道作用,积极探索师生代表参与学校决策机构和民主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组织作用,完善多元参与的校内治理体系。坚持教授治学,完善学术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推动学术事务去行政化。
19强化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充分利用现代新媒体优势,创新信息公开途径和方式,增强信息工作实效,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
八、强化监管优化服务
20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
通过完善信用机制、“双随机”抽查、行政执法、督导、巡视、第三方评估等,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权力放而不乱、高校活而有序。
21强化部门协同治理
建立完善高等教育改革工作体制和工作协调机制,教育、发改、财政、人社、编办等有关部门要树立全局意识,加强信息沟通,强化协调配合,凝心聚力,全力推动高等教育改革取得成效。
22全面提升办事效率
依托省政府门户网站,积极推进网上政务平台建设,加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和互认共享,全面提升办事效率。及时清理涉及高等教育管理的政策法规,切实保障各项管理政策于法有据,最大限度激发高校办学积极性。
23坚持试点先行
组织开展各类高等教育改革试点,强化政策供给,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和容错免责制度,鼓励入选“双一流”建设范围的高校先行先试,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出适合河北实际的高等教育改革新思路。
来源:河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