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教育局
济教安科函〔〕15号
关于组织开展年“消防安全教育”
专题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发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学校师生和家长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市教育局确定以第27届“消防宣传日”为契机,通过济宁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开展年“消防安全教育”专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年11月7日
附件1:教师授课流程
年“消防安全教育”专题活动
第一步:在浏览器中输入: 第二步:点击[消防安全]图片入口,进入专题页面。
第三步:点击“学校版”,根据学生所在年级段选择并播放相应的“消防安全教育”视频,给全班学生上一堂“消防安全”教育课。
第四步:授课结束后,点击“确认”按钮,提交完成。
第五步:通知家长用学生的帐号登录学校安全教育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