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丨辽宁医药职业学院丨辅导员8名截止

导读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是一所由辽宁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培养护理、药学、医学相关、卫生管理类各专业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所需高技能人才的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院校。[1]辽宁医药职业学院的前身是辽宁省卫生职工医学院,创建于年。年并入原辽宁中医学院(现辽宁中医药大学)。年从辽宁中医药大学剥离,成立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年,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辽宁医药职业学院。[1]年8月,入选第二批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截至年12月,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拥有沈阳、本溪两个校区,两校区共占地平方米,其中沈阳校区占地9.7万平方米,本溪校区占地45.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7万元,馆藏纸质图书33.79万余册。学院设有8个系部,开设34个高职专业,有全日制在校生人,有教职工人,其中专任教师人。[2][3]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第一批)》(附件)。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年7月8日及以后出生)。应聘者的工作经历计算日期为年8月1日,其它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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