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医院作为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承担相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任务。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安排,医院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事宜公布如下:
培训目的
经过严格规范的临床实践训练,培养具有高尚医德、较强的临床思维能力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较熟练掌握本学科基本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的临床住院医师。
培训时间及内容
(一)培训时间
本科生、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学位博士研究生3年,专业型学位硕士研究生2年,专业型学位博士研究生1年。
(二)培训内容
按照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及中国医师协会修订后的相应专业培训大纲规定和要求,采取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相结合,以临床实践为主的方式,对学员进行规范化培训。注重培养学员职业道德、医学人文、临床技能、专业外语及科研能力,并为学员开设公共平台课等。
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包括港澳台),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但未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三)具有正常履行培训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收。
1.属定向生、委培生的;
2.现役军人;
3.在本市或外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在培学员或退培未满三年的学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招考专业及名额
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路径
请报考人员登录《重庆医药卫生人才网—人才培训中心—重庆市住院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