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正式印发《关于做好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考〔〕28号),决定年我市继续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高职单招),面向全市普通文理科考生和对口高职考生,分类安排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将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为主的评价方式,逐步建立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
一、单招院校
年高职单招院校共27所,包括已开展单招试点的重庆工程学院、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重庆三峡职业学院、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工商职业学院、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重庆财经职业学院、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重庆商务职业学院、重庆传媒职业学院、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重庆科创职业学院、重庆电讯职业学院、重庆能源职业学院、重庆交通职业学院等23所院校和遴选新增的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等4所院校。
二、单招计划及专业
(一)已开展高职单招的院校,年单招计划总量,原则上控制在该校年高职专科在渝招生计划总量的60%左右。
(二)遴选新增的高职单招院校,年单招计划总量,原则上控制在该校年高职专科在渝招生计划总量的30%左右。
(三)各院校高职单招计划在市教委年下达学校的普通高职(专科)计划总量中切块安排。各单招院校需单列20%的单招计划招收对口高职考生。
(四)年以前开展高职单招试点的院校,具体的单招专业不限。年和年新增开展高职单招的院校,年开展单招的专业必须是达到年全市高职专科重庆籍考生85%平均注册率的骨干专业。
(五)各单招院校分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详见各院校招生章程。各单招院校需根据重庆市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职毕业生专业技能考试(以下统称“专业技能考试”)的15个专业类别,明确与之相对应的具体单招专业,限参加15个专业大类技能考试考生填报。15个专业类别之外的其他对口高职考生(对口高职艺术类和对口高职其他类),可报考其他单招专业。
三、工作安排
(一)报名
1.年已参加高考报名的普通文理考生和对口高职考生,具备年高职单招报名资格。
2.年3月7日9:00-3月11日17:00,考生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北京看白癜风哪家比较好白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