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保险药品均价支付制度
试点方案解读
年10月中旬,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相关政府部门下发了《建立重庆市医保药品结算价格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通知内容要点如下:
一、实施原则和范围
原则:由人社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依托重庆市药交所平台和市社保基金结算支付平台。建立医保药品结算价格机制,遵循量大价优、保障供应、低价补偿…原则。
范围:医保系统内所有医保目录内药品以及耗材。大输液、国家及重庆市低价药清单、重庆市紧缺药品等,不纳入实施范围。
二、设定结算价执行标准
对目前医保药品数据库中目录内所有药品进行价格分析,参考现阶段医保结算价格和药交所提供的成交价格。通过对年全年和年1-9月份数据总量分析,探索医保药品结算价格设定办法和标准。
(一)结算价确定程序
1.由市社保局在医保信息系统中,提取所有医保内药品流水号、名称、剂型、规格、厂家等数据交重庆药交所。重庆药交所对每个药品比对出其成交价格和用量。并反馈回市社保局。市社保局根据成交价格,并结合医保实际结算价格,定出医保药品结算标准。并在市人社局鍖椾含娌荤枟鐧界櫆椋庣殑鍖婚櫌鍖椾含娌荤枟鐧界櫆椋庣殑鍖婚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