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办发〔〕号)、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年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的通知》(川卫办发〔〕17号)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卫计委共同拟定工作方案报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聘。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自愿申请参加四川省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于年7月31日前已取得岗位要求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的普高全日制专科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能报考。
报考临床医学专业的应聘人员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在到岗后的5周年内必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否则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范围。紧缺专业不限招聘范围,非紧缺专业面向全州招聘。详见《阿坝州年公开考试招聘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岗位需求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信息表》),考生报考招聘范围面向本州的岗位需具备年9月28日之前至今的阿坝州内户籍(本州生源因升学将户口迁出,毕业后由就读学校迁回本县、市的,以入学前户籍为准)。
(三)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应具有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和行为良好,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6周年;
4.年龄在18—35周岁(年10月10日—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
5.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知识、技能和资格等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岗位需求信息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人员均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44名。具体岗位详见《岗位需求信息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全部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资格审查由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及公示、审批、派遣等环节。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报名网站
报名网站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