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即日起对“除障则海甫片”等6种药品(详见附件)在重庆辖区内采取暂停销售措施。
通告称,经查实,“除障则海甫片”等产品于年3月至6月期间在市级媒体上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情节严重,存在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等违法问题,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食药监局要求,各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应按照《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医疗器械管理条例》、《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工作的通知》(渝食药监稽查〔〕25号)要求,做好各辖区内暂停销售上述产品的监督实施工作。各单位应及时报送附件所列产品实施暂停销售的情况。
责令暂停销售药品名单
序号
产品
类别
产品名称
生产企业名称
产品批准
文号
违法原因
广告中标示经营产品企业名称
处理方式
1
非处方药
除障则海甫片
陕西省科学院
制药厂
国药准字
Z
夸大产品适用症(功能主治)范围,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采取暂停
销售措施
2
非处方药
清气化痰丸
河南金鸿堂制药
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
Z
夸大产品适用症(功能主治)范围,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采取暂停
销售措施
3
非处方药
耳聋通窍丸
陕西华西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
Z
夸大产品适用症(功能主治)范围
采取暂停
销售措施
4
非处方药
参蛤平喘胶囊
青海鲁抗大地药业
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
Z
夸大产品适用症(功能主治)范围,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采取暂停
销售措施
5
非处方药
消朦片
广西南珠制药
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
Z
夸大产品适用症(功能主治)范围
采取暂停
销售措施
6
非处方药
桂龙药膏
广西华天宝药业
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
Z
夸大产品适用症(功能主治)范围
采取暂停
销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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