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大学2、中国人民大学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4、北京理工大学5、中国农业大学6、北京师范大学7、南开大学8、天津大学9、大连理工大学10、东北大学11、吉林大学12、哈尔滨工业大学13、复旦大学14、上海交通大学15、南京大学16、东南大学17、浙江大学18、中国科学技术大学19、山东大学20、武汉大学21、华中科技大学22、湖南大学23、中南大学24、四川大学25、重庆大学26、电子科技大学27、西安交通大学28、兰州大学
1、北京大学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四、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不划分数线,由院系将初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折算后,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至名额录满为止。
北京大学对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其他专项计划/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执行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
各院系在学校确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之上,可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2、中国人民大学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北航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基本线及复试规定
一、学校复试资格基本线
根据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统计结果和各学科招生规模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基本线如下: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个自治县(旗),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且毕业后回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服务期满的考生,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务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在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其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符合照顾要求的考生,若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复试线可总分降15分。
说明:初试各项成绩(包括总分、政治、外国语、业务课1和业务课2)达到报考第一志愿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类别)我校复试资格基本线要求的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