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名,其中县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91名、基层医疗卫生单位7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条件要求等详见《重庆市彭水自治县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02招聘条件和范围(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工作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以及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每个考点报名前一日,且按照“对年对月对日”计算;“35周岁及以下”即未到36岁),部分急需紧缺人才和特殊岗位根据工作需要适当放宽年龄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5.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执业准入资格要求和其他条件;
6.承诺聘用后必须在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至少服务5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申请向县外交流调动,否则解除人事聘用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医学生;参加彭水县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被录(聘)用后放弃聘用的人员;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本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试用期内辞职和首聘服务期满后辞聘未满五年的原编制内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签订就业协议或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不能在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不能凭原已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培养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或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四)其他事项
1.往届毕业生需在报名开始前取得相应的毕业(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年应届毕业生需在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2.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之日前一日,且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3.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03招聘点设置(一)招聘点设置
本次公开招聘共设置湖南医药学院、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济南校区)、彭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四个招聘站点。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等其他方式报名。对招聘岗位没有限定专门招聘站点的(限定有专门招聘站点的岗位具体见附件1“《岗位一览表》”),第一站未招聘满的岗位延续到下一站继续招聘,每一站招聘后剩余岗位缺额,将在下一站招聘开始前在彭水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第一招聘站:湖南医药学院
(1)现场报名时间:年3月28日8:30-12:00
(2)地点: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锦溪南路号湖南医药学院至善楼一楼
联系-,(姚老师)
第二招聘站: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1)现场报名时间:年4月11日8:30-12:00。
(2)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2号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6楼
联系-,(姚老师)
第三招聘站: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济南校区)
(1)现场报名时间:年4月20日上午9:00-12:00。
(2)地点: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济南校区)(济南市二环南路号)
联系-,(聂老师)、(姚老师)
第四招聘站:彭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1)现场报名时间:年4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地点:彭水县绍庆街道滨江路48号(县体育馆斜对面原国税局办公室)彭水县卫生健康委三楼组织人事科(办公室)
联系-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
考生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不得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报名前,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阅读和全面准确理解本《简章》及《岗位一览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等全部内容,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要求。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再按规定在《彭水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上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报名相关信息,并由考生对《报名表》进行“双面打印”(不得改变原《报名表》格式)。
1.考生报名准备要求。考生应在现场报名前将《报名表》、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和报名所需学生证、学籍证明、加盖毕业院校行政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他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属年毕业的研究生还需提供研究方向证明及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和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准备好。除《报名表》和证件原件外,考生其他相关证件复印件和资料原件依次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其内容主要包括:(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2)考生本人签字盖手印的诚信报考承诺书1份;(3)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籍证明原件、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推荐表中需包括所在院校加盖鲜章的在校学科成绩表原件);(4)本人自荐书(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各类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得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内容)原件;(5)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6)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加盖所在单位以及上级具有人事管理权限主管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工作经历)事项原件”(见附件4),对明确要求工作经历的招聘岗位还须提供加盖区(县)级及以上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公章的工作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原件。
考生为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需在报名前提前准备好由所在学校及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携带《报名表》和上述证件、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录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现场报名审核。由彭水县人力社保局、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进行现场报名审核。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人员须在《报名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字确认。考生经现场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考核
(三)开考比例。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最低比例须达到2:1,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的,在征得考生同意后可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
(四)领取《准考证》。考生领取《准考证》的时间高校招聘站点在现场报名的当天通知,彭水本部招聘站点在年4月26日2:30-5:30,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考试资格。
04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由彭水县人力社保局、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其中涉及高层次医学类人才招聘岗位(具体为《岗位一览表》医院的“普外科医师岗”、肿瘤科医院的“中医师岗1“、”临床医师岗1“、”医学骨干人才岗”5个招聘岗位以及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取得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书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不受招聘岗位进入面试比例限制)直接参加面试考核。
(一)笔试(含专业科目测试)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内容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分值均为分。其中高校招聘站点只进行专业科目测试,笔试时间初定于现场报名当日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现场另行通知;彭水县本部招聘站点笔试时间初定于年4月27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不按规定要求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卫生公共基础知识》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2月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
(二)面试
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各招聘岗位指标1:2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若某一岗位实际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考生笔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同一招聘站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最低分,则保留该岗位1名招聘名额;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面试采取专业知识测试(含实作)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适岗能力、职业素养、团队意识、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礼仪等,分值为分,面试时间不低于10分钟。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须写出书面报告,报彭水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开始前因考生自动放弃而出现的面试缺额的,经彭水县人力社保局审核后,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一次性递补。
对涉及高层次医学类岗位因参加面试人数少或者作为紧缺岗位进入面试而未形成竞争的,须由考核测试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因报名人数不足并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的紧缺岗位可按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进行面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办法
1.只进行面试的招聘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2.实行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的招聘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3.实行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的招聘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每一轮招聘考试考核结束后在考点张榜公布,并于本次招聘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彭水县人力社保局中科公益抗白北京治疗白癜风好专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