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们常接到患者的
“我有银屑病/荨麻疹/白癜风/湿疹……
正在吃药能不能不注射新冠病毒疫苗?
我有皮肤病,不能打新冠病毒疫苗?
医院能不能开具不接种疫苗的证明?”
今天就来为大家梳理一下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禁忌症等相关问题。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禁忌有哪些?
疫苗接种的禁忌是指如有以下情况不应接种疫苗,因为有些情况只是暂时的,所以当禁忌的情况不存在时,可以在晚些时候接种疫苗。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指出,疫苗接种禁忌包括: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
哪些情况下可以暂缓接种新冠疫苗?
《重庆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暂缓接种情形的专家建议》如下:
(一)心血管系统:
1.高血压患者近期血压控制不稳定,诊室收缩压≥mmHg和(或)舒张压≥mmHg者;
2.心力衰竭、心功能Ⅲ-Ⅳ级者;
3.近三个月出现不稳定心绞痛等急性冠脉综合征症状者;
4.严重恶性心律失常者,如室速、病窦、房室传导阻滞(已植入起搏器者除外);
5.血管迷走性晕厥者。
(二)呼吸系统:
1.慢阻肺、肺心病、哮喘急性加重期;
2.支扩咯血期;
3.肺结核痰菌阳性期;
4.慢阻肺、弥漫间质疾病肺功能严重受损者。
(三)内分泌系统:
1.糖尿病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低血糖)或患有上述急性并发症痊愈未满2周的糖尿病患者;
2.近期血糖控制不佳者(如:空腹血糖>13.9mmol/L);
3.未控制的甲状腺功能减退患者(如:TSH>10μIU/ml,且T3、T4低于正常值者);
4.未控制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患者;
5.甲状腺相关性眼病的活动期患者。
(四)泌尿系统:病情快速进展的慢性肾脏病,正在接受大剂量免疫抑制剂治疗的肾病综合征及病情不稳定的尿毒症患者。
(五)神经系统:3个月内发生的脑梗死或者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及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患者。
(六)血液系统:血小板或白细胞减少、重度贫血等血液系统疾病患者;接受人体器官移植、造血干细胞移植患者。
(七)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且处于发病期的患者;以躯体形式障碍为主要表现的焦虑抑郁症患者。
(八)肿瘤:正在接受抗肿瘤药物、放疗等治疗的恶性肿瘤患者。
(九)临床医师或接种工作人员认为不适合接种者。
以上是国家及重庆市关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及暂缓接种的指导意见。如您符合以上其中的情形,可以到相应专科医生处就诊,医生根据您的病情书写门诊病历及疾病诊断证明,您再携带病历及诊断证明到相关疫苗接种点,由疫苗接种点的医生评估您的病情,查看您的相关病历资料,根据疫苗接种文件,判断您是否属于新冠疫苗接种禁忌或暂缓接种的情况,然后再开具相关证明。为落实国家新冠病毒疫苗“应接尽接”的接种策略,让我们以实际行动,助力抗疫工作全面进行。文:张忠玉校对:陶晓编辑:朱砂审查:林茂刁庆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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