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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层次单独测试和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即将开始。为了让广大考生及时了解单独测试和综合评价录取的相关政策,避免错失报考机会,现就此项招生的有关政策规定公告如下:
一、招生院校
1.实施单独测试的院校。年,省招委会确定以下15所省内(外)院校实施单独测试招生: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武威职业学院、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甘肃卫生职业学院、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2.实施综合评价录取的院校。年,省招委会确定以下14所高职院校实施推免招生:平凉职业技术学院、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庆阳职业技术学院、临夏现代职业学院、甘肃能源化工职业学院、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兰州航空工业职工大学。
二、招生计划
(一)非医药院校单独测试计划按照本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不超过当年本校招生计划50%的原则,医药院校单独测试计划按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20%的原则,由实施的省内院校自行确定比例。其中:50%的计划面向全省单独测试招生,50%的计划面向省内75个贫困县(市、区)实施分县定向单独测试招生,并重点向58个连片贫困县(市、区)倾斜;省外院校单独测试计划由院校通过教育部计划管理系统下达至我省,具体计划数由院校确定。
(二)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按照本校分类招生计划控制在当年本校招生计划的70%左右的原则,由实施的省内院校自行确定比例,面向全省组织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主要面向75个贫困县)。
三、报考条件
凡报名参加单独测试和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必须是参加我省年高考报名的考生。同去年相比,今年单独测试、综合评价录取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有所放宽,省内高中阶段往届毕业生也可以报考。其中参加单独测试招生的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单独测试招生院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再报一所综合评价招生院校;参加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可在第一志愿和征集志愿时分别填报一所综合评价招生院校。
四、招生方式
单独测试和综合评价录取年均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单独测试报名时间为年3月15日8:00至3月22日18:00,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