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本地招人学校政府医院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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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向上,速速点蓝字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卫生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卫生计生事业快速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号)及《关于做好区县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号)等相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公开招聘云阳县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和取得住院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本科生,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详见《云阳县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本职工作,具有扎实的基本功和各学科专业知识;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4.年龄符合相应《一览表》中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前一日;

  5.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附件2)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公告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6.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7.自愿在所报考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

  8.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招聘时间及地点

  第一批:

  年11月10日上午9:00-13:00参加重庆市年西部医药卫生人才交流会(重庆市高新区科园四路陈家坪展览中心),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和取得住院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本科生,11月10日下午2:30参加考试考核;本科、专科学历毕业生,11月11日上午9:00-10:30参加笔试,面试时间现场另行通知。

  考试考核地点:重庆陈家坪会展中心(具体地点和时间以报名现场告知为准)。

  年11月13日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第二批:

  年11月30日上午8:30-12:00参加重庆医科大学双选会,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和取得住院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本科生,11月30日下午2:30参加考试考核;本科、专科学历毕业生,12月1日上午9:00-10:30参加笔试,面试时间现场另行通知。

  考试考核地点:重庆陈家坪会展中心(具体地点和时间以报名现场通知为准)。

  涪陵区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卫生计生人才结构,引进优秀人才,提高卫生计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涪陵区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和人数

  本次16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及招聘指标、岗位和要求详见《涪陵区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前一日。

  4.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5.属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相应毕业证、学位证须在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须在报名前取得。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范围

  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下列情形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涪陵区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现役军人;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在读的非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要求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取得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认证。

  3.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附件2)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岗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可在年11月9日9:00时至11月13日24:00时期间访问   报考时,报考人员要承诺诚信报考,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聘机关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和不诚信报考被取消考试、面试和聘用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涪陵区面向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促进涪陵区教育事业发展,大力引进优秀人才入涪从教,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44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区县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一批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岗位、名额

  此次招聘名额共82名。其中:高中教师岗位17名、初中教师岗位28名、小学教师岗位33名、幼儿教师岗位4名。

  具体招聘学校、学科岗位、具体要求等详见《涪陵区面向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年11月9日08:30—12:00,在长江师范学院正心楼一楼报名;年11月10日08:30—15:00,在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就业指导中心三楼报名。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实行诚信报考制度。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层次的一个招聘学科报名,各岗位层次之间以及不同招聘学科之间不得兼报。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和师德修养。

  3.本科学历考生大学本科阶段所学必修课程每科须≥61分,研究生学历考生研究生阶段所学必修课程每科须≥61分。

  4.学历(学位)及有关要求:

  (1)全日制普通高校年应届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教育部直属高校全日制年应届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就读大学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省部级(如省政府、教育部)表彰或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先进个人;专业竞赛获省(市)级三等奖及以上;在省(市)级及以上运动会中获得表扬奖励;获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报考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等5门学科考生,大学期间所学必修课程成绩平均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报考其余学科考生大学期间所学必修课程成绩平均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

  具备符合招聘学科要求的文化程度,其中岗位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执业资格中的教师资格及普通话等级证书,须在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附件2)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符合《一览表》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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