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创通知关于举办西南大学年

年第42期总第99期

★★★

各学院(部、所、中心):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持续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展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组织好学校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为省级、国家级赛事选拔培育优秀项目。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备赛工作的通知》(渝教高函〔〕19号)的相关要求,学校举办西南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组织机构

大赛在学校学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创新创业学院统筹实施。各二级学院(部)成立大赛工作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

参赛对象

全体在读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及毕业5年内(年以后毕业)的校友(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均可参赛。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年3月1日之后出生)。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超过15人,允许跨院组织团队。参赛团队所报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大赛内容

高教主赛道(大陆参赛项目、国际参赛项目)、“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国赛今年新设产业命题赛道(该赛道方案另行公布)。

参赛要求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关类型。

(一)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各赛道要求)。(二)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万元及以上或在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四)

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五)

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六)

学校年校级及以上的大创项目无特殊情况须参加;鼓励科研成果和创新创业项目的合作转化项目、投入实际运营创业项目、师生共创项目、与企业合作项目、校友创业项目、往届已结题的优秀大创项目、“挑战杯”优秀项目参赛。

各赛道要求

高教主赛道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一)高教主赛道

1.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应结合以上分类及自身项目实际,合理选择项目类型。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2.参赛组别和对象

在高教主赛道中,每支参赛团队只能选择一个组别。具体参赛组别如下:

(1)

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

①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年4月16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

②本科生创意组: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研究生创意组: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③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科生创意组或研究生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④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重点培育具有应用前景的高水平项目(如:围绕高水平论文,国家级科技奖励等核心技术打造创新创业项目)参赛。

(2)

初创组、成长组

①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③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④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⑤初创组、成长组重点鼓励成长性(例如营收等)好的企业参赛。

(3)

师生共创组

①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

②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③参赛申报人须为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

④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学校在编教师(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3.国际参赛项目遴选另行通知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公益类项目原则上只能选择该赛道参赛。参赛组别如下:

1

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

创意组、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创意组:参赛项目在年4月16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创业组:参赛项目在年4月16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赛程安排

(一)核对修改各单位负责人(年4月25日前)

请各单位核对“互联网+”大赛工作负责领导及工作人员基本信息核对表(附件1-1),如有人员变动或工作调整,请重新完整填写《西南大学“互联网+”大赛工作负责领导及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1-2),于年4月25日12: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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