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重庆多个区县事业单位招聘共计

荣昌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重庆市荣昌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事业单位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重庆市荣昌区年上半年事业公招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日);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附件1);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截止在报名前,按照岗位条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放宽至年7月31日前);

7.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录)已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凭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9.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年8月修订版)》(附件2)。

10.《一览表》所列限贫困生岗位是指具有荣昌区及相邻区(永川区、大足区)户籍(包括考生高考前户籍在荣昌区及相邻区,因高考升学把户籍已迁到高校的人员;但不包含高考前不是荣昌区及相邻区的户籍,因高考升学把户籍迁到荣昌区及相邻区所在地高校的人员),且截止报名当月仍属于零就业家庭、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之一或本人残疾的年、年、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在确定面试、体检、考察对象时,按报考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作岗位间调剂。

(一)报名时间

年3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

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大会议室(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昌州大道中段75号),-。

(三)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和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在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工作的正式编制人员,必须如实报告,否则按不诚信处理,并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零就业家庭毕业生需提供区县就业部门盖章并签字认定的书面证明;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需出具各区县主管扶贫部门盖章并签字认定的书面证明;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交由区县民政部门盖章并签字认定的书面证明;考生本人与家庭分户或因高考升学户籍发生变化的,还需提供由变化前户籍地派出所盖章认定的原户籍及迁出、分户原因证明。以上书面证明均需系简章发布后到报名期间出具的方予认可。本人残疾的考生需提交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经重庆市荣昌区人力社保局或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科,2科共计元)。贫困生凭证明免交。

(四)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缴款收据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可委托他人代领,但需同时提供领取人的身份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试考核

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处理)。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一)笔试

1.时间及地点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预计为3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测试。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分值各为分。

(二)面试

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凡考生笔试有1科缺考的,取消面试资格。笔试成绩合格线=该岗位所有实际参考人员笔试平均分×80%,低于笔试成绩合格线者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各科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专业技能实作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应由考官组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公示

特别提示:领取笔试准考证、考试考核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领取面试通知书、总成绩公布、体检等有关事宜,考生自行登陆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逾期未领取或未参加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及岗位等。

本简章由重庆市荣昌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云阳县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9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详见《云阳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

(三)所学专业符合《一览表》要求;

(四)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年3月10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即年3月10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五)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六)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时间安排

年3月10日上午8:30-12:00,参加年重庆春季医药卫生人才大型交流会(重庆汇博人才市场,具体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35周岁及以下”指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必须在报名开始日(年3月6日)前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8.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南川区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一览表》。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其他:

1.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及以下单位工作过的,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应聘的,其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年3月31日,且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若无连续计算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按月进行累计计算。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网上报名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南川区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一览表》。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年8月修订版)》(附件2)。

本次招聘岗位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可在年3月6日9:00时至3月7日24:00时期间登录“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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