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区教育和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进一步优化事业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号)及《关于做好区县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和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拟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详见附件1),拟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详见附件2)。招聘计划将根据各场次招聘实际情况和岗位缺额,以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高校网站公布为准。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报名开始之日前一日);
5.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详见附件1、2);
6.须在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聘用。在国外、境外就读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同时经过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7.免费师范生报名应符合国家、省市关于免费师范生就业的相关规定。非重庆市生源的免费师范生须经生源所在省(市)教委和重庆市教委同意方能报考;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9.聘用后须自愿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满5年,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招聘范围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学校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开始之日前未与用人单位解除人事关系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凡符合简章要求者均可报名,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年10月11日上午9点至10月18日下午5点。各岗位最终报名人数将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注射液说明书白癜风口服什么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