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可报不限专业重庆事业单位新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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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事业单位招70人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大渡口区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除区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年龄要求为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外,其余招聘岗位年龄要求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之日前一日);

  6.符合《岗位一览表》中的招聘条件要求;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其他要求:

  1.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2.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报名开始之日前一日,且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4.学历(学位)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否则不得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和电话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考生于年8月13日9:30—8月15日17:00登录   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考生应确定本人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后,才能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初审报名资格

  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考生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的24小时内作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的信息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给考生进行补充。

  (三)查询初审结果

  考生务必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4小时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可及时进行修改,信息修改截止时间为年8月16日17:00,工作人员将对修改后的信息重新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者,不能参加笔试。考生应慎重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不能更改报考信息,因填写信息错误和不实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网上缴费确认

  考生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年8月17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人民币50元/科,两科合计元),确认参考。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缴费确认。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考生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核实缴费是否成功,并打印《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各招聘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将在缴费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确认成功的考生,于年9月5日9:30起至9月8日12: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要求到准考证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六)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各招聘岗位拟招聘名额与缴费确认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属急需紧缺专业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的,退还考务费。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初定于年9月8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每科分值为分,总分分。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内容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年9月21日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   选聘区外优秀在职在编教育事业单位人员28名(详见附件1)、区外优秀在职在编卫生事业单位人员22名(详见附件2)。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

  二、选聘条件和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任何处分;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

  3.须为从事所报考岗位相关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区外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不包括按规定应履行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且近3年度(聘期)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截止到报名开始前一天)。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自愿在我区事业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

  6.须经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7.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

  8.符合《合川区教育人才引进培养办法(试行)》《合川区卫生人才引进培养办法(试行)》(附件4)人才引进要求的,按照人才引进培养办法规定程序进行。

  (二)选聘范围

  1.凡符合本次选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以下人员不属于本次选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选聘范围。

  三、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承诺诚信报考。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本次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电子照片。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考试考核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年8月11日至8月13日18:00前登录   3.打印准考证。考生于年8月15日至年8月16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权限不再开放。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核。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于报名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布。

  (二)资格审查

  考试考核前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进入考试考核环节。考生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一份、身份证、本人毕业(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现场资格审查由合川区教委和合川区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

  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考核

  由合川区委人才办、合川区人力社保局、主管部门及选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教育事业岗位采取专业科目测试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分值为分,80分为基本合格线,达到基本合格线的人员与选聘单位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再进行双向选择;卫生事业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分值为分,80分为基本合格线。

  考核成绩未到基本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体检环节。考核成绩当场公布。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核后,各环节均不开展递补。

识别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城口县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一览表》);

  5.招聘人员愿意在城口县服务5周年及以上,其中,在招聘单位服务3年及以上;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6.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7.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8.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

  9.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

  10.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人员;

  11.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12.现役军人;

  13.城口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有关事项

  1.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和职业资格证书需在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

  3.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年7月31日。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及以下单位工作过的,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报考的,其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4.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年7月31日,如“30周岁及以下”指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5.专业审核有关事项。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审核报考专业。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未纳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经培养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属同一专业的,经审核同意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6.报考户籍有关事项。招聘岗位有户口限制的,报考人员须在年7月31日前已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户口。应聘人员配偶或父母户籍地在城口县的,可视为考生户口在城口县。

  三、报名及缴费

  本次招聘只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现场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1.承诺诚信报考。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必须仔细阅读《简章》的所有内容,并按《简章》要求的“招聘的条件和范围”,以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各个招聘岗位的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不得重复报考。报考时所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年8月15日9:00至8月17日18:00期间登录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网上报名时不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只审核电子照片,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报名审核通过后,请于年8月19日18:00前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每科50元),确认参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报考人员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核实缴费是否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醒:缴费成功后请考生立即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用。

  各岗位报名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在报名截至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4.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年8月27日9:00起至8月30日08:00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特别提醒:笔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的重要依据之一,请考生妥善保存。因逾期未能打印准考证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年8月30日,地点:城口中学校。具体详见准考证。

  2.笔试开考比例:拟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已缴费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开考比例的,则相应递减该岗位的招聘指标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紧缺急需人才的,经报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考务费。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参加笔试的,考务费不予退还。

  3.笔试方式、科目及分值: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分。《综合基础知识》大纲以年2月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其中,报考城口县新闻中心新闻采编岗的考生加试《新闻采编与写作》,分值分。主要测试考生新闻采编与写作能力。

  4.笔试考试结束后,请考生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以备用于查询笔试成绩、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笔试成绩及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笔试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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