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赛通知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关于举办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关于举办第九届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四届重庆市“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各院系: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团队重要回信的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36号),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庆赛区选拔赛的通知》(渝教办函〔〕73号)、《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移通院〔〕18号)和《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关于印发创新创业项目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移通院〔〕2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扎实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积极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的优秀人才,学校决定举办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第九届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四届重庆市“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

二、承办单位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创业学院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教务处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学生处

共青团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委员会

三、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四、参赛项目要求

(一)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二)项目内容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项目材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cy.ncss.cn)查看具体项目材料要求。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年3月19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年3月19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四)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若参赛项目在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若参赛项目在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年3月19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但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我校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我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六、“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各院系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深入区(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七、国际赛道

积极组织参加市级国际赛道比赛,打造大赛国际平台,提升大赛全球影响力。鼓励中德应用技术学院、远景学院等院系推荐国外友好合作高校的项目参赛。

八、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即日起至年5月18日)

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

(cy.ncss.org.cn)”进行报名,参赛申报人需为项目第一负责人。原则上拟报名参加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团队以及报名参加年校内创新创业重点项目、标杆项目选拔的团队均应报名参赛。

(二)院系初赛(即日起至年5月22日)

各院系自行确定院系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并按组委会确定的推荐数量要求报送评审结果和入围校级复赛的项目。

(三)校级复赛(年5月22日—年5月25日)

在院系初赛基础上择优选拔50个左右创新创业项目进入校级复赛。各院系请于年5月22日前将推荐进入校级复赛的参赛者个人学生证、身份证扫描件、创业设计书,已创业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报名表等相关报名材料(材料均为电子档文件)汇总后发送到创业学院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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