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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高校:
按照《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七期辅导员国内高校交流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目前共提供交流岗位个,现予以公布(附件1)。
申报参加岗位交流的辅导员可根据岗位信息进行申报,请于年1月10日前以学校为单位将《第十七期辅导员国内高校交流申报表》(附件2)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并将加盖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公章的纸质版邮寄或传真至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秘书处办公室。
联系人:曲思宇,姜思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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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电子信箱:fudaoyuanjiao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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