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刘女士打进《今日象山》新闻热线,称自己的孩子在学校收到了来自“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评委会”的获奖通知,获奖作品能编辑成书出版,但要求支付相应的费用才行。“孩子没有参赛就获奖,难道是贵报编辑帮忙投的稿?”刘女士心生疑虑。
记者在刘女士提供的“获奖通知”上看到,这个“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来头很大,由清华大学文学研究所等支持,中国新文化出版社等组织。获奖作品将编入《中国青少年优秀作品选》,但作者要出钱订书,“起步价”是元(共10册)。
通知书上还盖有北京芊芊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中国青少年作家协会、中国新文化出版社有限公司、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组委会4个红印章,称刘女士的孩子是“数万名作者中,经提名、初评、复评,层层选拔,报评委会研究,被评选为本年龄段获奖者之一”,参赛的《我和动物小说的结缘》获得银奖,获奖编号为。
刘女士说,孩子的这篇作文9月底才在《今日象山》的绿地版面刊出,之后也没有参加过任何作文比赛,突然“获大奖”难以置信。随后,记者上网搜索发现,关于“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的揭批报道很多,普遍称其“名为评奖实则敛财”,因为这些发“获奖通知”的公司,平时专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