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是国家“2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西部重点建设高校和省部共建高校,是“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一省一校)入选高校。年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年入选“部省合建”高校,纳入教育部直属高校排序。
学校前身诞生于年9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新疆的进军途中,年4月由农业部部属的石河子农学院、石河子医学院、兵团师范专科学校和兵团经济专科学校合并组建。
学校始终坚持“立足兵团、服务新疆、面向全国、辐射中亚”的办学定位,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在贡献中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以兵团精神育人,为维稳戍边服务”的办学特色,成为维稳戍边、建设边疆的重要力量。
学校现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大学科门类。学校有92个本科专业,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有国家一流建设学科个、国家重点学
科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个、自治区重点学科0个。临床医学、农业科学、化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有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双语教
学示范课程门、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
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5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个。学校是教育部卓越(医生、工程师、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
高校,设有6个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试点专业。学校还设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学校坚持走产学研一体化道路,发挥大综合、强应用的学科优势,在“荒漠绿洲区高效农业与生态、动物遗传改良与疾病控制、新疆地方与民族高发病防治、新疆农产品高效贮藏与深加工、新疆特种植物药资源与开发、化工绿色工艺及新型材料技术、新疆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技术与装备、兵团经济社会发展”等具有区位优势和特色的研究领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近年来,主持国家“计划”项目2项、国家“计划”课题4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
目6项、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招标项目7项,取得科研成果
余项,获省部级以上奖励余项。学校现有国家国际科技合作
基地3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2个,教育部重点
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中心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
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2个,国家大学科技园个,国家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个,农业部重点实验室个,兵团重点实验
室4个,兵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省部共建教育部20协同
创新中心个,兵团协同创新中心4个。自治区教育厅重点实验
室4个,自治区和兵团文科重点研究基地4个。
学校拥有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校园面积79.4万平方米,
校舍面积26.万平方米,实验室、实习场所面积26.97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4%。拥有设施完善的图书馆、体育馆、游泳馆、田径馆、标准体育场、会堂、综合教学楼、博物馆等一批标志性建筑,医院4个。学校20年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学校现有教职工人,专任教师人,中国工程院院
士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人、青年学者
人,国家“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2人,教授28人、副教授
人。拥有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个,入选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0人,省部级以上专家人才73
人。
学校面向全国3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在校生人,
其中普通本科生人,普通专科生6人,硕士、博士研究
生人(其中在职64人)。学校本科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稳居新疆高校前列。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所高校”等荣誉称号。
学校广泛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成立了国际教育中心,在哈萨克斯坦建立了孔子学院。先后与美国、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新西兰、加拿大、澳大利亚、奥地利、日本、韩国等国家70余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开展了多层次、宽领域
的交流合作,先后有5个国家余人来校留学。
学校积极拓展校际、校地、校企交流合作。自年开始,北京大学长期坚持对口支援石河子大学;年,以北京大学为组长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为副组长单位,重庆大学、江南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农业大学为成员单位的高校团队对口支援石河子大学;
年,中国农业大学对口援建我校农业工程学科。学校先后与
浙江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30余所国内高校签订了校际合作协议;与三师、八师、十师、十四师、玛纳斯县、沙湾县、和硕县等兵团、自治区30余家单位签订了校地合作协议;
与新疆天业、新疆天富、天山铝业、新疆西部牧业等30余家企业
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
乘着振兴中西部高校和新疆兵团全面深化改革的春风,石河子大学正朝着建设“西部先进,中亚一流,国际知名的有特色、高水平大学”目标迈进!
石河子大学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一、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0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0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报考条件(一)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报考条件(一)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报考条件(一)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
见》(教研〔〕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