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招聘招132人2019年重庆

每日一歌本歌由泪珠女士提供

D1.江津区教师招聘信息

关于公布江津区年赴高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优秀毕业生武汉大学考点招聘情况及剩余岗位的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江津区赴高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优秀毕业生简章》规定,现将武汉大学考点考生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剩余岗位情况予以公布。

体检将于年12月13日统一组织,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2寸免冠照片1张和体检费,于年12月12日下午2:00-5:00到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市场(江津区几江街道小西门世纪大厦三楼)进行体检报到,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体检资格。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将按简章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王老师,

刘老师,

岗位一览表:

D2.招人!年重庆医科大学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号)以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的教学科研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一、学校简介

学校创建于年,由上海第一医学院(现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分迁来渝组建,原名重庆医学院,年更名为重庆医科大学。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是教育部批准的首批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学校年成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年成为“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计划”)首批立项的地方高校之一。

学校现有国家级、省部级研究机构44个,其中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实验动物中心1个、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3个。另设有省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和“院士专家工作站”。

学校现有“”首席科学家、“长江学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卫生部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高层次人才逾百人,学校发展势头良好。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三、招聘计划

学校本次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名。详见《重庆医科大学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四、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3.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在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简章发布之日前一天。学校紧缺专业人才、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等,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学历要求:具体见《一览表》。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年应届毕业生,须在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年应届毕业生,应于年12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5.论著要求:

(1)自然科学类博士,应在SCI论文检索系统收录的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著;

(2)社会科学类博士,应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学术论著。

以上论著均要求以唯一第一作者身份发表(SCI论文影响因子≥10分的除外)。

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医学院、护理学院及中医药学院不作论著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人员;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三)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报考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未纳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经重庆医科大学和主管部门审查认定、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须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简章发布之日起至年12月16日止。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向指定邮箱(见附件1)投递应聘材料。应聘材料包括:

(1)“重庆医科大学岗位申请表”(见附件2)以及本人身份证(护照)、已经取得的所有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除外)、职称证书或聘书、各种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教学、科研成果的扫描件,相关扫描件打包压缩上传至附件;

(2)同意(诚信)报考事项(见附件3)。

邮件主题和附件命名格式均为“最高学历毕业学校+专业+学位+姓名+应聘教研室(科室)”,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晰将不予受理。

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情况,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将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D3.不限户籍!年重庆渝北区社会福利中心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至渝北区社会福利中心(地点:渝北区悦来街道悦融四路)工作的聘用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对外公布如下。

一、应聘岗位和名额

护理员2名。

二、应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安心聘任岗位工作;

3.对老人有爱心,需要照顾不能自理老人;

4.年龄在50岁以下(特殊情况可放宽5岁);

5.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

三、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4.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6.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年11月16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1张(报名资料恕不退还),至渝北区人力资源市场(渝北区空港新城桂馥大道10号)2楼招聘前台报名。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

(二)面试。护理员根据面试确定聘用人员。

(三)体检。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其中从事过护理相关工作的人员优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要求实施。参加体检人医院集中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四)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招聘资格,并按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和试用

(一)聘用。根据面试及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聘用人员。

(二)试用。按规定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2个月。

六、聘用管理和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与重庆空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用工合同,统一管理;并由重庆空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遣至社会福利中心工作。

(二)待遇。

护理员:试用期月工资元,正式聘用月工资元,绩效工资元,包吃住,五险按规定办理。

七、咨询电话

陈老师-。

D4.中专可报!年重庆渝北大盛中心卫生院招聘公告

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计生系统临时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渝北卫计〔〕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经区卫生计生委审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临床护士3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作风正派;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工作;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护理专业,具有执业资格证。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年10月25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年龄计算有关事项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年10月24日,如“35周岁以下”指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年11月8日—至名额招齐,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渝北区大盛镇兴乐路28号(渝北区大盛中心卫生院)。

2.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考者根据报考岗位及要求,持《个人情况登记表》、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和其他报考所需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财务科进行资格初审。岗位条件中要求有工作经历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如需委托他人报名,上述所需资料不变,同时出具委托人的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事宜、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号码,并由委托双方签字)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4.招考

石柱、合川、奉节又招聘啦!专科有机会!

石柱县赴高校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简章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赴高校考核招聘优秀专业技术人才1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职数及条件要求等详见《石柱县年第四季度赴高校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附件”)。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招聘岗位工作,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及以上。

3.年满18周岁及以上,且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年11月30日,如“30周岁及以下”指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年应届毕业生;石柱县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年应届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三)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需在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四)年应届毕业生需在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五)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六)服务期限有关事项

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未满服务期,不得向县外交流或转聘,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支付相关培养费和违约金。四、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及考点设置

(一)现场报名时间、地点预安排

1.重庆大学

报名时间:年11月23日上午9:00-12:00

地点:重庆大学A区主教室

2.重庆交通大学

报名时间:年11月23日下午14:30-17:30

地点:重庆交通大学明德楼研究生招聘室

3.西南大学

报名时间:年11月24日上午9:00-12:00

地点:西南大学10教学楼室

4.四川农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

报名时间:年11月26日上午9:00-12:00

地点:四川农业大学(温江校区)4-A、西南财经大学(柳林校区)颐德楼H座室

5.电子科技大学

报名时间:年11月26日下午14:30-17:30

地点: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品学楼B

6.四川大学

报名时间:年11月27日上午9:00-12:00

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就业指导中心报告厅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复印件):

报考者必须认真阅读简章及各岗位报考资格条件,报考者只能选择本次招聘中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考。

①报名表;②身份证;③毕业证、学位证(年应届生须年7月31日前取得,可先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在校生/学籍证明或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④岗位要求的学业成绩单、获奖证书、奖学金证明资料、职业(执业)或职称资格证、一寸照片两张等;⑤有工作单位的需持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事项;⑥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⑦自荐书;⑧委托报名的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原件。

(三)考点设置及时间预安排

为方便考生,凡在四川农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和四川大学等报名点报名的考生,统一在四川大学设置考点;凡在西南大学、重庆大学、重庆交通大学等报名点报名的考生,统一在西南大学设置考点。

1.西南大学

考核时间:年11月24日下午14:00

地点:西南大学10教学楼室、室

2.四川大学

考核时间:年11月27日下午14:00

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就业指导中心室、室

考点设置、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时间等,如有变化,将在重庆市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补充通知,并以补充通知内容为准,请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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